洪志海,中共党员,高级律师。律师执业证号:190487110189。1969年毕业于中山大学。1986年参加第一届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并取得律师资格,1988年职称评定为三级(中级)律师。曾创建达濠区律师事务所,任该所主任。1994年晋升为二级(高级)律师。现为广东执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人之一。
洪志海律师从事律师职务二十年,兢兢业业,忠于职守,认真钻研律师业务,有较渊博的法律知识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,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,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,是我所的高职称资深律师。
洪志海律师在任职期间,曾担任过达濠区政府、国土局、工商局,达濠建筑总公司、中国银行、农业银行等近百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,代理过包括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行政在内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仟余宗,涉及法律服务的各个领域。在执业活动中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热情对待每个当事人,诚实守信,平易近人,办事认真负责,一丝不苟。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不畏权势,刚正不阿,据理力争,申张正义,依法办案,博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,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。曾多次被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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