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耿松,中共党员,系广东执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,高级合作人,执业证号190494110190,199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(现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),同年考取律师资格,94~96年在职参加中山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班(国际金融贸易研究方向)学习。现兼任汕头市律师协会诉讼委员会委员及汕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执业十多年来,共担任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五十多家,办理刑事、民事、经济和非诉讼案件1100余件。2000年成功地辩护了全国最大的伪造货币案(汕尾、揭阳特大伪造货币案,涉案金额5.67亿元)。涉案同案犯十多人均被判处死刑,而姚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采纳,被告张喜信被改判死緩。该律师还曾成功地为多名贪污、受贿被告进行无罪辩护。
执业期间,积极从事金融、经济合同、房地产业务:一、担任法律顾问。曾担任过交通银行保税区支行、中国银行广澳支行、达濠农村信用合作社、汕头市金海建筑有限公司、广东省版权联合会汕头办事处等单位的法律顾问,为聘请单位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,草拟、审议法律文书;代理参加诉讼、调解及仲裁活动;律师见证;
房地产按揭业务、出具律师函、授权声明等。二、代理知识产权、 |